2015年12月4日 星期五

031-給數位原住民的媒體使用建議

前陣子看到了一本好書-愛自學的孩子,不會怕未來:從回家作業到晚餐桌上的增能教養革命」,其中提到了一些媒體使用的建議,我覺得很不錯,所以簡單做了一下筆記,並且結合我的實務經驗一起來討論。書中指出隨著隨身裝置的普及化,隨身媒體裝置的使用普遍有年齡向下,使用時間向上的趨勢,不過目前這個現象的優缺點仍難論定。

從缺點的角度來看,因為隨身裝置的應用越來越難管控(結合了通訊、娛樂、學習,而且各種應用之間的分際越來越模糊,很難界定孩子使用哪種服務就是在做哪種應用,例如使用LINE,可以是溝通,可以是遊戲,也可以是學習),因此螢幕使用時間大增。而高光螢幕的使用時間增加,最直接的就是會對健康產生影響,一個是視力,另外一個是睡眠品質。如果以國外研究數據的建議,一般會建議每天螢幕總使用時間不應超過兩小時,但是我們細數螢幕應用的環境,從學校老師授課使用的投影機、大型液晶螢幕、手機、電視、汽車電視到家中電腦的使用,這些林林總總加起來,一天使用4~8小時以上的狀況比比皆是。

另外從優點來看,因為隨身裝置的普及,也提供了所謂的隨身學習與遠端多人即時協同的可行性,甚至在社會改革上,我們也可以看到不少透過隨身裝置串流轉播公民運動現況的例子,這都是以往無法想像的生活應用。

因此綜合上面的優缺點,我們可以將數位原住民的媒體使用建議更聚焦在「使用內容」與「使用時間」上。身為父母與教師的角色,我們怎麼從使用時間與使用內容的關注上來協助孩子取數位載具之利,避數位載具之害,應該也是身處資訊環境無所不在的現代父母與教育工作者不能避免的問題。

先從教育工作者的角度來思考,身為一個教育工作者,我們怎麼在媒體使用的內容與時間上做出適當的規劃呢?在時間的應用上,我想每個教育工作者都應該有自己的一套媒體使用原則,只要適當,應該也不用刻意縮減。不過在內容上,大概就需要好好思考一下如何透過媒體應用的規畫協助孩子的增能。一般來說媒體的應用大致上可分為三大類,「媒體消費」、「媒體創造」與「媒體溝通」。其中最沒有效益的是媒體消費,只要是被動式觀看、使用者沒有參與的的媒體使用活動,都可以視為是媒體消費,這類的時間是越短越好。

至於媒體創作,指的是需要主動參與,需要去解決一些問題,並且在參與後能夠發展出足夠的創造能力。在這種內容中,我們可以看到在媒體運用的過程中便可以建立一些未來可以沿用的能力。那麼在學校裡可以發展哪些課程或是活動來做為媒體創作課程呢?書中的範例是校刊或是班刊編輯,一個刊物的製作涉及了編寫、美工、多媒體製作(書中的範例使用部落格當作校刊發行的平台),除了技術外,還必須討論版面、內容、製作技術……等等問題,只有在這些技術能力具備且能解決編輯刊物中遇到的問題後,才能完成刊物,所以十分符合媒體創作的定義。而且重點是,這類創作活動必須是由學生主動提出,老師加以輔助,如此「主動參與」這個前提才能存在,也能讓學生因為動機而加強了學習與解決問題的動力。

至於媒體溝通上的議題,這個部分孩子使用社交媒體的部分應該予以規範。我想這個部分在學校單位應該都做得蠻不錯的,許多學校單位都遵守著社交服務的使用年齡限制(例如FBGOOGLE+都有13歲的限制,所以在本校是直接封鎖)。但是社交媒體的溝通並不是完全不需要,而是需要在瞭解網路禮節、避免濫用的狀況下為之。用得好的話,透過媒體溝通工具的應用也可以帶給學生一些特殊的體驗,例如skype in classroom計畫,就是透過skype引入虛擬資源,或者是就同一議題找尋來自各國的多元觀點,甚至隨著同步翻譯工具的進步,以往因為語言存在的門檻,也逐漸降低,像這樣的工具,瞭解並且適當應用也是現代公民理所當然該具備的能力。

而從家長在家庭中的角度來看,內容部分可以比照教育工作者的篩選原則,不過在時間的管控上,應該就要較學校來的嚴謹些。因為進入了家庭的場域後,整個媒體管控就不似學校管制的那般嚴格,孩子也比較有私密的空間,稍有不慎,便會造成媒體濫用的狀況。那麼在媒體使用時間上,家長可以怎麼規劃呢?書中做了以下建議
一、限定使用時間(原則上每天以兩小時內為限),搭配
1.          開房門或在大家都看得到的地方用
2.          明確告知斷線時間(現在有專門給家長用的簡單網路管理機器,簡單設定完後就可以限制連線時間,不過最好家長本身也要以身作則)
三、以其他家庭活動取代媒體使用(閱讀、桌遊)
四、媒體使用的時間為
1.          做完家事(作為獎賞)
2.          寫完功課
五、小孩睡房中不要有電子用品

透過這些簡單步驟的思考、執行與調整,應該可以有效管理小孩的媒體使用習慣。長久執行下來,便可以慢慢在媒體使用與學習應用間取得一個平衡,也不至於因為過度使用媒體危害了視力與睡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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